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7 13:30) 点击:34 |
一般说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等等。 网友咨询: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六)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七)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律师补充: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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