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姚硕
姚硕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姚硕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再婚怎么写婚前财产约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7 13:58)    点击:33

不管是第一次结婚的男女,还是再婚男女,都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婚后因财产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网友咨询:

再婚怎么写婚前财产约定?

律师解答:

再婚时为保护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可以签书面的婚前财产协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写婚前财产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婚前协议写明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2、婚前协议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方和女方需要把财产分类,分成男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财产和可疑共同使用的财产等;

3、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要写在婚前协议上,比如存款利息、房屋租金等;

4、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跟时间要标明确;

5、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前协议上签字并写上日期。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约定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婚前财产约定时有显失公平的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姚硕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姚硕律师,姚硕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姚硕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771690999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姚硕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律师 |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姚硕律师主页,您是第1428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