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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可以给自己女儿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7 13:53)    点击:35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网友咨询:

遗赠可以给自己女儿吗?

律师解答:

女儿是法定继承人,遗赠不能给法定继承人。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另外,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必须在其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明确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律师解析: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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